问题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按下列程序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三)对提出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结果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四)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五)发售招标文件;(六)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并进行答疑;(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八)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九)公示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十)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风险提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报有监督管理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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