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减资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如下: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具体的操作又可以分为消除股份与合并股份。前者指取消一部分股份或特定股份,后者指合并两股或三股以上的股份为一股;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具体实施可分为免除、发还以及注销三种办法; 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 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自由的,但为保护各个股东利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者对部分股东转让股份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也不得转让; (四)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除非为减少公司资本、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者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并且公司为上述目的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注销或者转让该部分股份。 二、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何区别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区别: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每股平等。但是,有限公司可以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的权利主要取决于其在公司的出资金额或比例。这种资本多数决定的方式本质上与股份公司相同。不同的是,出资额并不是决定股东地位的唯一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允许股东通过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自由约定股东如何行使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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