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用小车有报废年限吗 |
释义 | 家用小车是有报废年限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 1、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 (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2、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3、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综上所述,小轿车是现在很多家庭的出行工具,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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