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 申领人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之一 1、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2、居住证明(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就业或就学证明(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