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买房落户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必须已经在此商品房居住; 二.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三.户藉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出具);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都需复印件); 五.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需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印章; 七.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八.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九.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十四.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十五.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十六.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十七.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十八.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