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完婚离婚协议还能不能改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自然是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了,其中一方都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变更的条件是: 1、协议尚未生效的,需满足双方协议一致等条件; 2、协议已经生效的,需满足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的时间为离婚协议后一年内等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