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异地看病要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为: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 3、急诊:参保者外出,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 办理转诊手续的流程如下: 1、患者首先需要向原就诊医生提出转诊的要求,并获得医生的同意; 2、原就诊医生会为患者开具转诊申请单,并在上面注明需要转诊的医院或科室; 3、患者需要准备好自己的病历资料和检查报告,并携带转诊申请单前往被推荐的医院或科室; 4、在被推荐的医院或科室,患者需要向医生出示转诊申请单和病历资料,并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 5、治疗结束后,被推荐的医生会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原就诊医生,以便原就诊医生进行后续的治疗。 综上所述,异地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在外地疾病突发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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