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算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