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酒驾交强险可以免责追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况下,如果事故是由酒驾方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向酒驾者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是我的名字别人开出事故怎么办 车是我的名字别人开出了事故的,如属于借用、租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属于盗窃、抢劫车辆发生事故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车主不承担责任。 三、《民法典》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