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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第二次合同要写试用期吗
释义
    劳动者在原单位离职后再次入职的,除先前离职时未过试用期便自动离职或再次入职约定的工作岗位不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再次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使用期。
    对于不遵守劳动法肆意滥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时间,恣意践踏劳动者的个人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但二次订立合同约定不同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再次约定使用期。
    一、试用期相关问题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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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