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爸爸了谁赡养奶奶? |
释义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人的义务有: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购买两套外套、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饮食结构,确保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 3、赡养人应给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和其他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差的房屋; 4、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的,赡养人应当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时,赡养人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负责生活护理。 不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情况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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