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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可以转让或继承吗?
释义
    居住权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但是不能对居住权进行转让,也不能将其当成遗产让继承人继承。
    一、遗嘱可以授予个人居住权吗
    是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而遗嘱属于继承的一种方式。
    二、有居住权的房屋能不能出租呢
    一般情况下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居住权需要房主同意吗
    一般是不需要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一个他物权,就是说居住权人可以在不拥有房产产权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也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住宅的权利。居住权是从原来房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如果房产上登记有居住权人,除非居住权终止,不然房主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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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