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资公司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 合资公司与策略联盟不同,策略联盟与公司股权无关,在形式上也较不严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