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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社部协助的工作有
释义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相关部门、企业、劳动者了解、关注企业新型学徒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指导试点地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补贴办法,建立与试点企业的联系制度,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
    由企业确定学徒对象、学徒岗位、培养目标、培训内容、考核办法,与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分别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完全围绕岗位需求开展职工培训,能够明确企业、培训机构和学徒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有利于集聚优质培训资源
    通过企校合作方式调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投入职工培训,促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稳定性
    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可促进企业招用更多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青年劳动者,通过学徒制培训使其达到技能岗位要求,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由于新型学徒期限为1~2年,可以促使企业与新录用职工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
    企业新型学徒制可建立长期、稳固的企校合作模式,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方式,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培养主体职责、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培养对象是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培养模式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方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方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培养主体职责主要由企业承担。
    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具体培训任务,签订合作协议,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方式是在企业以导师带徒为主,在培训机构以指导教师带徒为主,采取工学一体化的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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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3: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