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租赁的房屋漏水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负责维修,经出租人维修恢复后,则无须解除合同;如果租赁的房子无法维修或者不维修的,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则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租赁的房子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则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