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浙江抢劫最新量刑标准
释义
    (一)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抢劫罪罪名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户抢劫的;
    2、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6、枪抢劫的;
    8、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量刑规范化的规定: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次抢劫,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5)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
    (2)项规定的一种情节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教唆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转化型抢劫,暴力程度轻微或仅以言语相威胁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7: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