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公司的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
释义 | 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如果具备营业执照和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但需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文件、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必要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分析 一、建筑公司的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如果有营业执照的,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3.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公司隶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免于提交公司章程。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如果具备营业执照和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需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文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涉及法律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相关复印件。请注意,此结论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