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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离职后可以再入职吗
释义
    只有双方同意,可以回原单位上班。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工伤保险补偿之后,可以回原单位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具有用工自主权,回原单位上班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劳动合同。不过,因为工伤职工之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工伤职工回原单位上班不再享有任何工伤方面的优待,与其它普通职工无异。
    一、借调员工一定需要签订合同么?
    借调应由原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协议。
    如果原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因此劳动者可以拒绝借调。
    因原单位在未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的借调行为改变了劳动者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补偿。
    二、轻微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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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