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订金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定金往往是从合同,也被称为定金合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此外,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