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买卖流程 |
释义 | (一)委托公证 双方携带证件到场→买方提前准备好房款(最好开具卖方为收款人的本票)→卖方将权利委托给受托人→拿受理单→支付房款(交付开具好的本票)→等候通知领取公证书 (二)办理原产权人的产权证(一手产权) 前往税务局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三)一手产权领出后办理过户 签订网签合同→办证大厅交易窗口备案→领取收件收据→缴纳费用→领取交易告知单、纳税联系单→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登记→领取受理通知书→缴税税费→等候通知领取不动产证 一、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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