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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大疾病病如何申请红十字救助
释义
    1、申请者需要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然后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经评议后,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4、在通过审核之后,用户可以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5、镇民政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流程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5、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廉租房申请手续
    廉租房申请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提出申请,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第三、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十九条红十字会可以依法进行募捐活动。募捐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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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