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烟台 市民政局 结婚 办理时间是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结婚登记 办理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关于烟台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烟台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烟台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有效证件:本人的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簿;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烟台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2.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烟台市民政局结婚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 常住户口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 入伍 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我们国家 登记结婚 的部门是民政局,那么我们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在民政局上班的期间去办理,结婚登记当天就能够完成办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