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辞职了公积金异地取的方法是: 1、离职后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必须与住房公积金的所在地不一致才符合异地的要求,否则不可以领取; 2、离职后如果没有再次就业的,可以办理销户来提取公积金;再次就业的,可以转入集中户进行管理。 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