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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回执行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释义
    撤回执行申请书是指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才能撤回执行申请。《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也就是说,在申请人因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如果对方未完整的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则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执行文书的执行。
    撤回无异议确认是什么意思
    证明是当事人主动撤回的,没有异议,当事人已经确认的意思。
    撤回异议申请,是指原来对法院的裁判不服提出异议,现在认可了,没异义了,撤回异议申请,服从法院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零一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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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