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项权利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并不存在他项权证有效期的说法。一般债务在期限内全部清偿,他项权证便可以注销。《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一、一般二次抵押贷款多久可以拿回产权? 办理二次抵押担保贷款时,注销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拿回产权。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应由抵押人携带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还清贷款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注销,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审查,确认属实当场进行注销手续,注销完毕退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他项权证最后谁收回?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注销后,原则上由房管局收回,但收不收回本身并无大碍,房屋的权属状况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要注销房屋他项权证,应携带银行出具的同意注销证明,本人带身份证、他项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交易核心或者房管部门办理即可。还了按揭后,注销的单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银行出具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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