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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写欠条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欠钱有 欠条 对方不承认的, 债权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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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