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上问别人约不约属于违法的行为。 短信骚扰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发骚扰短信算侵犯隐私明确禁止这些侵权行为。众所周知,别人干预了自己的私生活,那就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别人是不能侵犯、公开的,在法律中,明确发骚扰短信算侵犯隐私。 网络性骚扰立案的标准有: 1、主观过错。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违法行为。行为人实施性骚扰行为,即对异性进行违背本人意志的有关性的方面超出正常人际交往界限的冒犯行为; 3、损害事实。受害人的性尊严和性利益受到侵害,造成精神利益以及精神痛苦的损害; 4、网络性骚扰行为与该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举报网上骚扰的方法如下: 1、联系所属运营商处理举报; 2、短信举报; 3、邮件举报; 4、网站登录举报。 综上所述,网络性骚扰如果是一般性骚扰则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判刑需要结合实际案情确定,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