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刑并处罚金的意思就是既要交罚金还有别的刑事处罚。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一、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吗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根据刑法规定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驱逐出境是刑法单独列出来一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这几种的附加刑都有其各自的适用方式,比如罚金有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复合式四种。 二、管制是否属于附加刑 管制不属于附加刑,属于主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三、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