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判断。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覆盖视力丧失导致的失明,那么保险公司以继往病史为由拒赔就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格式条款方式,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的数额等内容。 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合同法》第四百六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含义有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交易习惯、诚信原则、当事人意愿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综合判断合同的含义。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是否包含视力丧失导致的失明保险责任,若有,则保险公司以继往病史为由拒赔是不合理的,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意愿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