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对仅行驶杭金衢高速公路郑家坞互通至金义新区(鞋塘)互通段、甬金高速公路傅村枢纽至何宅枢纽段、义乌疏港高速公路何宅枢纽至后宅枢纽段,进出均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金义新区(鞋塘)、郑家坞、浦江、义乌、望道、上溪收费站,甬金高速公路义乌东、徐村、佛堂、义亭、傅村收费站,义乌疏港高速公路湖门、福田、苏溪、廿三里收费站等15个收费站,且安装并使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记账卡的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等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复函》 一、同意甬金高速公路傅村收费站、杭金衢高速公路金义新区(鞋塘)收费站纳入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范围,具体如下: (一)对仅行驶杭金衢高速公路郑家坞互通至金义新区(鞋塘)互通段、甬金高速公路傅村枢纽至何宅枢纽段、义乌疏港高速公路何宅枢纽至后宅枢纽段,进出均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金义新区(鞋塘)、郑家坞、浦江、义乌、望道、上溪收费站,甬金高速公路义乌东、徐村、佛堂、义亭、傅村收费站,义乌疏港高速公路湖门、福田、苏溪、廿三里收费站等15个收费站,且安装并使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记账卡的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金华市金东区、义乌市、浦江县政府按商定的比例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