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效力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可以签订附生效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二、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为: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