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对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数据的行为进行刑罚,后果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案标准是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数据的行为造成后果严重的情况进行立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犯罪客体、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法律分析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能构成其罪的,通常是那些精通计算机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如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管理维修人员等。 2、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因操作疏忽大意或者技术不熟练甚或失误而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应用程序遭受破坏,则不构成本罪。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结语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标准是,对违反国家规定,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行为,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案标准包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对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以及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等行为,且后果严重。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犯罪客体、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而过失不构成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且后果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章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 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密码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其履行工作职责。 国家建立适应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需要的人员录用、选调、保密、考核、培训、待遇、奖惩、交流、退出等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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