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
释义 | 公司解散清算是指公司终止经营活动,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登记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公司解散清算的流程如下: 1. 决定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定,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决定解散公司并任命清算组成员。 2. 组建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任命,一般由公司法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当在解散决定作出后15日内组建清算组,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 编制清算方案 清算组应当在解散决定作出后30日内编制清算方案,包括清偿债务的具体措施、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等内容。 4. 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编制清算方案后15日内,向公司债权人公告清算方案,公告期限为60日。债权人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申报。 5. 清偿债务 清算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后,依据清算方案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包括清偿优先债权、普通债权和股东的债权等。 6. 分配剩余财产 清偿债务后,清算组应当按照清算方案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包括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和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等。 7. 注销登记 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后,清算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公司解散决定、清算组成员名单、清算方案、债权申报清单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注销公司登记,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解散清算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到众多法律事务和财务问题,清算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同时,公司解散清算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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