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怎么算? |
释义 |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进行赔偿,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赔偿,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则无需赔偿。 法律分析 合同不续签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进行赔偿,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赔偿,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 合同不续签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但由于合同到期后的续签问题,应当协商进行处理和认定,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的,是需要提前通知,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还需要赔偿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选择续签或者是不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提供了条件选择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拒不续签的,那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得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情况,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赔偿。然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无需进行赔偿。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公司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同意,则公司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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