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示的信息,杭州市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2、偿还本人及配偶父母自用住房按揭贷款提取;3、大病医疗提取;4、住房租赁提取等。提取限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 购买首套自住房提取。首套自住房的购房提取比例为个人账户资金中的全部住房公积金和所在单位或社区的资金中,缴存在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超过30%),不超过首套自住住房总价值的70%。2. 涉及大病医疗、重大事故灾害等特殊情况提取。可以按照申请人需要提取全部或部分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3.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租赁其他住房的,在杭州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人员无房租赁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取额度均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 除了杭州市,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有何不同?不同城市的公积金提取额度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比例不超过个人、单位账户内住房公积金账户总额的30%,学前教育、大病医疗以及提前还贷等特殊情况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提取。 不同提取情况下公积金提取额度存在差异,需要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并符合条件和要求才能进行提取。合理使用公积金,合法合规是每位职工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缴存职工未满五年的,可以全部提取其本人缴存部分和所在单位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缴存五年的,可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