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体现了什么原则 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 民事法律行为 行使权利。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二、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体现在: 1、是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不行使民事权利。 2、是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依法行使的民事权利内容。 3、是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依法行使民事权利的方式。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我国其他法律对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有相关规定。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 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第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 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我国法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还是比较重视的,在民法典中也特别提到了民事主体按照自己意愿的选择依法行使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