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认定被中止,首先明确中止原因,然后去消除原因。一般来说,在消除中止原因之后,人社局应该恢复认定。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或者是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以后,将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评估中止时间不计入工伤评估期。 一、执行立案后多久去执行 执行立案后多久去执行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下列期间不计入执行期限: 1、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2、中止执行至恢复执行的期间; 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4、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5、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没能力还钱法院会怎样 没能力还钱,法院会中止执行。在中止执行的的情形消失后,即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可以恢复执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工伤超过一年该如何处理 工伤超过一年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需要注意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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