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林权证可以过户,林权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以及办理过程申请材料: 1.不动产 登记申请表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林权证(原件); 4.林权权属变更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林权登记申请表;(二)林权证;(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 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