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子只有一人名字归谁怎么办 |
释义 | 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的,但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该房子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个人买的,登记的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归购买的一方。 一、一方还房贷离婚后贷款的房子归谁 一方还房贷离婚后贷款的房子归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需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婚前一方买的,一般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属于一方所有,除非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平等分割; 3、婚后买的,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4、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还贷款了,不管是谁还,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二、房子涨价了离婚如何分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三、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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