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职工养老保险断交,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交,若用人单位不予补交,那么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或社保局进行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补交职工养老保险。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