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夜间施工许可证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文件才有,办理程序是:(一)申请: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二)受理: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理由。(三)审查:经办部门依法对施工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核查。【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