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待遇一: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2.待遇二:先录用为公务员 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3.待遇三:义务教育优待 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 4.待遇四: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待遇五:降低分数线 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 6.待遇六:免交学杂费 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7.待遇七:高考加分 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2021年高考的烈士子女最多可加20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三十四条 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统一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个人嘉奖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第三十六条获得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