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离婚案件中的无过错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需要判断是否有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分割财产、抚养孩子等。无过错方的认定需要考虑夫妻双方行为表现、对家庭的付出、对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一方有不忠、虐待家庭成员、拒不承担经济支出等过错行为的,则认定为有过错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案件,应当认定是否有过错方,并根据过错的轻重确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不忠、虐待家庭成员、拒不承担赡养费用等过错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并认定为无过错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离婚案件中,对‘有过错方’和‘无过错方’的认定,应当根据每一方的行为表现、对家庭的付出、对子女的抚养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了判断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的具体标准和方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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