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薪留职就是辞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无权强制员工停薪留职,用人单位对员工强制停薪留职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违法行为。停薪留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停薪留职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产物,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转型的产物。如今基本上的都没有了。 一、邮政停薪留职政策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二、公务员停薪留职新政策 公务员停薪留职新政策: 1、停薪留职这政策在国家公务员法出台已废除; 2、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科级到处级干部可提前内退,一般为十年休假; 3、公务员这职业比较特殊,也是国家授权执法人员,没有办法进行停薪留职; 4、停薪留职政策在国企,事业单位有制度。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到期不报到视为自动开除。 三、停薪留职五险一金谁付 停薪留职期间,你原本每月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等相关费用,现在是你自己出钱给你的公司,他们再帮你继续缴纳,停薪留职期间你不仅一分钱拿不到,每个月还需要向企业上缴近千元的社保费用,才能继续维持你的岗位,所以停薪留职并不是你离开了就行了,因为你的合同没有终止,你的社保关系还在原企业,还需要继续缴纳,才能保留你的岗位,当然各个公司的执行办法也各有不同,这些知识常规的一些通用的做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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