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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裁员一般要给多少钱
释义
    一、裁员一般要给多少钱?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1)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2)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1)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2)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二、拓展内容
    经济性裁员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经济性裁员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第二,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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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