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2、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3、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4、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5、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