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卫生许可证应当前往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办理,在办理时应当携带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等材料供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