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点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特有财产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怎么存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有以下情节的存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在确定法定夫妻关系前,钱存在个人账户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后其存款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归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除婚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之外,若双方有相关约定,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双⽅,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或⼀⽅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二、同居共同财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居共同财产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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