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验报告存定期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者超过产品保质期6个月。检验报告参产品检测报告给出的是检测数据和标准符合性结论,结论按适用性分为二类:检测样品是企业自送样,因此结论仅对送样样品有效。检测是针对某一批量产品,采用计数抽样或百分比抽样,因此,检测结论对该批量产品有效。 食品检测报告一般都是在质检部门办理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办理。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章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符合本法规章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食品检测报告一般都是在质检部门办理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办理,一般来讲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效率要比质检部门效率要高一些。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它不像散装食品那样让人容易分辨其品种、色泽、形象、气味等,无法让人直观地辨别这种食品,并感受到食品的质量好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