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年龄闲置,个人须年满18周岁,持有效证件原件: 本市居民持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 外省、市居民持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和《身份证》。 驻所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在沪驻所证明。 港、澳居民和外国人,持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留证件【即《港澳居民、华侨暂住证》、《外国人居留证》或《贴纸式居留许可》】和《护照》或《身份证》。 台湾居民持公安机关核发有效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